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人:福州市公安局
2、項目名稱:關于征集公安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信息化系統可研服務單位項目
3、預算金額:3萬元(人民幣)
4、采購需求:建設一套覆蓋福州市各市區及縣公安局紀檢組使用的公安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信息化系統。包括檢舉舉報業務、案件查辦、在線審批、紀檢專干、案件審理、廉政檔案管理等功能,實現業務流程規范化,線索處置清晰化,將信息化建設延伸到 公安派駐紀檢監察機關的“最后一公里”。
5、提交成果:根據采購需求編制可研方案,含方案和價格。
6、交貨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日內完成并提交可研方案。(不包含數字辦評審和批復時間)。
7、付款方式:可研方案通過福州市數字辦評審批復后100%支付合同金額。
二、報名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報名人應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①報名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表人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授權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②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證明文件(提供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由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
③提供報名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報名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
④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沒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
⑤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3、報名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報名人須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相應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或打印件。查詢結果存在報名人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報名人公章。
三、提交的報名文件具體內容
1、根據“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提供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
2、可研方案編制費用報價(報價格式自擬,不超過3萬元整),加蓋報名人公章。
3、報名文件裝訂成冊后裝袋密封,報名文件封面需注明聯系方式,并在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
注:報名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在滿足本公告要求的前提下,報價低者中選。
四、提交報名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
1、提交報名文件截止時間:2021年03月12日 17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208號曉康苑南樓03-04單元703室
五、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津門路11號
聯系方式:何警官0591-8702627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杰俊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208號曉康苑南樓03-04單元703室
聯系方式:李水連0591-8727993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水連
電 話:0591-87279932